小檬说车团伙,抵押车使用权债权转让,是否应刑事立案?
【实名求助】
沈阳经开区公安
“应当立案而不立案”,谁来保护
老百姓的血汗钱?
我实名举报“小檬说车”谭启龙、刘征等人,三年以上以“抵押车债权转让”为幌子,疯狂实施诈骗!
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支队、中朝派出所,明明证据确凿,却拒不立案,一纸《不予立案通知书》把受害者维权的路推向法院。
三年来,几十位(跟我联络的有几十位,上当受骗的人应该更多)受害人,数百万损失,骗子逍遥法外,警察置若罔闻。
忍无可忍!我已向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寄出材料,申请立案监督,请求中央彻查这股黑恶势力及背后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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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辽宁沈阳
⏰时间跨度:至少是2023年到2026年
沈阳警方不作为 #抵押车诈骗 #实名举报 #立案监督
我在沈阳报警,警察却让我去法院告?这三年,我活成了笑话……
我叫徐**。三年前,我在“小檬说车”直播间买了一辆抵押车就是所谓的“债权转让车”,谭启龙收定金,见面后用事先准备好的失信被执行人刘征签字按手印的合同签“车辆使用权转让合同”,让我把购车款扫码支付给微信名为“勇敢的心”的人。三年后,朴**买车时候,和我这个套路一样。
结果,我买的车,六天时候车丢了。丢车第二天,我在另一个直播间看到在售卖这台车,我找到车,报警,沈阳市苏家屯区临湖派出所不让我开走,说是经济纠纷,去法院告,说车不会被卖掉,结果还是卖了。三年诉讼、赢了官司,却拿不到一分钱。因为谭启龙、刘征都是失信被执行人,早就把财产转移了,还在继续骗下一个购买抵押车的人。强制执行程序中,谭启龙通过执行法官和我协商,要给我一万元和解五万元的法院生效判决!
我这才明白,这不是买卖,是有预谋的诈骗!
我跑去沈阳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报案,经侦支队和中朝派出所的答复永远是:“没有犯罪事实,属于经济纠纷。”
难道骗子昭然若揭的“诈骗”目的,警察看不见吗?多年来一直在售卖未经过债权人同意转让债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车,不是刑事上的违法行为?而只是民事上的合同无效吗?
三天前,我们不再求他们。我们把材料寄到了北京: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
我要让所有人知道,在沈阳经开区,骗子有多嚣张,警察就有多么不作为。
我们不想再做沉默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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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谭启龙、刘征等人涉黑涉恶及沈阳经开区警方违法不立案的实名举报】
举报人:福悦来法律咨询(及相关受害人)
被举报人:谭启龙(小檬说车)、刘征等
举报单位: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支队、中朝派出所
核心事实:
谭启龙团伙至少持续3年以上从事“抵押车使用权/债权转让”合同诈骗,套路一致:虚假宣传→诱骗付款→非法拖车→勒索赎金。
沈阳市经开区公安分局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无视生效民事判决无法履行的后果,无视谭启龙团伙,虚构“抵押车可以合理合法使用、不会丢车的、丢车包赔的事实”,隐瞒“从合同签订之初就用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或公司而不想承担丢车赔偿责任的真相”的合同诈骗事实,拒不履行《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的立案职责。
基层公安机关存在明显的“以民代刑”、“压案不查”问题,疑似存在保护伞。
最新进展:
2026年5月,我们已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各级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等中央部委寄出全套投诉维权证据材料,要求:
✅ 督办立案,抓捕犯罪嫌疑人;
✅ 彻查地方公安不作为;
✅ 立法取缔非法“抵押车使用权或债权转让”交易黑产,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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