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复核申请证据目录 ——关于小檬说车、谭启龙、刘征涉
新增加的证据:
一、(2025)辽01民终18051号判决书,(2025)辽 0112 民初 7586 号庭审笔录、撤诉申请书:在(2025)辽01民终18051号一案中,谭启龙主张应该同案同判的(2024)辽 01 民终 2243 号判决书(公安机关应当调取这一有可能涉嫌枉法裁判、偏向、袒护谭启龙一方违法犯罪行为的判决书以及谭启龙、刘征、沈阳吴记车行、沈阳皓驰汽车销售公司等在仲裁院和人民法院的全部判决书以及执行情况),很有可能在人民法院有大量类案同案同判,袒护谭启龙这一涉嫌诈骗的团伙长期诈骗。徐志友在2023年2月5日在谭启龙处购车,6天后丢失,立刻出现在他人直播间售卖,报警后公安机关不受理,民事诉讼打了三年,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幸好遇到的法官还有一点良知,判决给原告80%钱款,但谭启龙是一个失信被执行人,应该也是执行不到钱。法官为什么不审车辆来源?车辆来源本身就不合法,哪个证据可以证明谭启龙具备销售这台车使用权的权力?谭启龙想把责任推到刘征身上,刘征也同意,这明显就是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这明显就应该是撤销合同,退全款的判决才合理?为什么要让买家承担20%的责任?公安为什么不受理盗窃和诈骗?公安和法院联手保护违法犯罪。在控告人为原告的案件中,法官问车去哪了?正常情况下,开庭后不会告知我们判决结果,但法官说要判决驳回我们的诉讼请求,我们直接就撤诉了。通过这个判决书和庭审笔录 可以认定,谭启龙、刘征、勇敢的心的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罪、合同诈骗罪。
二、小檬说车直播间2026年1月22日直播录音,小檬说车主播在直播间宣传承诺丢车包赔,可以签合同,但是他们会用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或公司和买家签合同,或者是用一个将来可以上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司和个人和买家签订合同,继续在诈骗。所有的快手帐号都已设置成仅好友可以评论,降低被丢车的消费者评价影响生意的风险。
三、刘警察通话录音,刘警察答复12345派单,关于合同诈骗罪以外的其它罪名是否需要重新报警的问题,他没有正面答复我们。当事人话没说完,就把电话挂了。证明刘警察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敷衍当事人。(公安机关应该调取,有多少丢车人打过沈阳12345和110,投诉、控告谭启龙这一涉嫌诈骗的团伙卖车丢车不退款,并向申请人提供这一证据)
四、中朝派出所通话录音,中朝派出所让我们来沈阳报警拒执罪,说归刑警管,但是其它盗窃罪、敲诈勒索罪、骗贷款罪他说和这个合同诈骗罪一并处理,等刑事复核结果不满意再重新报警。但是这个拒执罪,是不是也要一并归已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呢?是归刑警管辖还是归经侦管辖呢?请答复我们。
五、谭启龙是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张爽,婚姻家庭继承,执行法官刘君02474017517,132****1201,
刘征是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郑殿信,02422763721孙威士法官,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辽01执129号,(2024)辽0104执6714号,郭洪海法官,02428319876执行法官说找到刘征就抓他,刘征被你们控制了没?(2025年11月24日发信息给刘警察)
以前交过的——刑事复核证据目录
申请人: 控告人
案件名称: 控告人控告谭启龙、刘征等人涉嫌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盗窃、敲诈勒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
对应文书: 《刑事复核申请书》
提交机关: 沈阳市公安局
证据一、1.《不予立案通知书》(沈公经(经)不立字(2025)129号)
2.《刑事复议决定书》(沈公经刑复字(2025)50号)
证据来源: 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证明对象和内容: 证明本案已履行复议程序,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符合提出刑事复核的法定条件。
证据二、 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关键证据
1.证据名称: 微信聊天记录、快手私信记录截图
证明内容: 证明“沈阳小檬说车”直播间进行虚假宣传(如承诺“手续合法、不会丢车”),谭启龙作为接头人引导交易,以及整个“引流->接头->签合同->收款”的诈骗流程。
2.证据名称: 微信支付凭证截图
证明内容: 证明申请人支付1000元定金给谭启龙,以及62000元购车款支付至微信名为“勇敢的心”的账户,完成资金转移。
3.证据名称: 《车辆使用权转让协议》
证明内容: 证明合同签订方为失信被执行人刘征,卖方隐瞒其无履约能力和车辆真实权利瑕疵的核心事实,涉嫌合同诈骗。
4.证据名称: 车辆被拖走后的报警记录、与警方通话录音文字稿
证明内容: 证明车辆于2025年1月15日被强行拖走,以及白山市公安机关告知车辆被“宁夏金易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拖走,但未出示合法手续。
5. 证据名称: 索要赎金的通话录音或记录(如“159****5489”索要6万元)
证明内容: 证明车辆被拖走后,嫌疑人向申请人索要巨额款项,涉嫌敲诈勒索。
三、 证明团伙作案模式及关联犯罪的证据
1.证据名称: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辽01民终18051号)
证明内容: 证明在类似交易中,法院已认定谭启龙为合同相对方及经营者,而非其所称的“中介”,戳穿其谎言,并证明其民事欺诈行为模式长期存在。该判决可作为刑事立案的重要线索和参考。
2.证据名称: “沈阳小檬说车”相关快手账号列表及截图
证明内容: 证明谭启龙团伙使用多个账号进行直播引流,是有组织、规模化的运营。
3.证据名称: 关于原车主王振涉嫌贷款诈骗的线索说明,另一台车上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据
证明内容: 证明王振于2019年11月1日同一天在多个平台“以租代购”骗取车辆,并在极短时间内(11月27日)于沈阳处置车辆,结合其未还款事实,涉嫌贷款诈骗,是犯罪产业链的上游环节。
4.证据名称: 刘征在白山市多次因偷运抵押车被抓报警的记录线索说明
证明内容: 证明刘征存在“自己卖、自己偷”的重大嫌疑,涉嫌盗窃罪。
四、证明公安机关履职问题及需要回避的证据
1.证据名称: 与办案民警刘XX(手机号:185****5766)的通话录音
证明内容: 证明申请人要求调查关键线索(如王振骗贷、刘征偷车记录、资金流水等)被拒绝,要求当面做笔录被拒,以及办案民警信息不透明等程序瑕疵。
2.证据名称: 《回避申请书》及相关说明
证明内容: 证明申请人有合理理由认为办案民警刘XX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依法申请其回避。
五、其他受害人情况与平台投诉证据
1.证据名称: 其他受害人联系记录及基本情况
证明内容: 证明此诈骗模式受害者众多,非个案,符合团伙犯罪特征,请求公安机关并案侦查。
2.证据名称: 请求公安机关向沈阳市12345调取买车丢车的消费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的记录,向110报警的记录,并向申请人提交书面证据。
3.证明内容: 证明申请人曾通过多种途径维权,但无实质进展,证明无论是从人民法院还是公安机关,对谭启龙这一诈骗团伙的保护伞很管用,凸显刑事立案的必要性。